突然聽力變差,經常無法自己分辨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建議找耳鼻喉科醫師檢查,分析造成聽力變差的原因,以對症下藥。
一般而言,醫師會先用耳鏡檢查外耳,看是否是耳屎堵住、耳道發炎,再檢查耳膜及中耳,確認是否有中耳炎、耳膜破損等問題,然後會安排聽力檢查,確認聽力變差是否是聽神經受損造成的,又叫做"感音性聽障“。
突發性聽障(突發性耳聾)是指,在短時間內(3天內),聽力突然變差(連續3個頻率,降低30分貝的聽力),而且是感音性的聽力障礙,經常會伴隨耳鳴或頭暈。
如果是突發性聽障,千萬不能輕忽,需要儘速求診,並且盡快開始治療。
大約10萬人中,有5至27人會發生。不分年齡、性別,大家都會發生,但是以40到55歲發生比率最高。
突發性聽障的原因
通常是不明原因的,有以下幾個理論:
- 病毒感染(Viral infection):進而造成內耳或聽神經發炎。
- 血管問題(Vascular compromise):內耳對於血液供應的變化非常敏感,所以有人把突發性聽障稱為耳中風。
- 耳蝸內膜破裂(Intracochlear membrane rupture)
- 內耳免疫問題(Immune inner ear disease)
治療方法
- 類固醇:是首要的治療,推測能降低內耳神經的發炎。
- 血管擴張劑(Vasodilators):理論上可以增進內耳的血流。
- 血流擴充劑(Rheologic agents):理論上可以改變血液黏稠度,進而改善血液供應及氧氣供應。
- 高壓氧:理論上可以改善氧氣供應。標準治療為給予 100% 氧氣,持續 1到2 小時,一天1到2次,一個療程可能包含10到20次的治療。
- 抗病毒藥物:無顯著效果。
突發性聽障最新治療指引
根據2019年8月更新之美國AAO突發性聽障治療指引:
這篇治療指引的目的在於增加診斷的準確度、減少不必要的檢查、增進聽力恢復的機會。
強烈建議
- 病患主訴突然聽力下降,醫師必須要分辨聽力下降的原因,是傳導性聽障或是神經性聽障。
- 醫師必須詳細告知病人突發性聽障的正常病程、藥物或其他治療的優缺點。
- 醫師必須協助還有殘存聽力、或有耳鳴的病人,使用聽覺輔具(助聽器)。
- 不建議常規安排頭部電腦斷層檢查(computed tomography of the head)
- 不建議常規安排抽血檢查。
- 不建議常規使用抗病毒藥物、血栓溶解藥物(thrombolytics)、血管擴張劑(vasodilators)。
建議
- 醫師要對疑似突發性聽障的病人詳細詢問病史、進行理學檢查、神經學檢查。
- 建議在症狀開始後的14天內進行聽力檢查,並且確認突發性聽障的診斷。
- 建議評估病人是否有耳蝸後病變(retrocochlear pathology),可以安排磁振造影檢查(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或聽性腦幹檢查(auditory brainstem response)。
- 如果病患在症狀開始後2到6週內,聽力沒有完全恢復,建議安排耳內注射類固醇治療(intratympanic steroid therapy)。
- 治療完畢當下,要追蹤聽力檢查。療程全部結束後的六個月內,要追蹤聽力檢查。
選擇性建議
- 建議在突發性聽障症狀開始的兩週內,給予起始類固醇治療(initial therapy)。
- 建議兩週內給予類固醇治療合併高壓氧治療。
- 建議在突發性聽障症狀開始的一個月內給予救援性類固醇治療合併高壓氧治療(salvage therapy)。
和舊的治療指引比較
- 強調盡快開始診斷及治療的急迫性。
- 強調突發性聽障(sudden sensorineural hearing loss)是表示不明原因的突發性感音性聽障(idiopathic sudden sensorineural hearing loss),因為大於90%的突發性聽障都是不明原因的。
- 更加強調病史及理學檢查的重要性
- 不要常規性安排電腦斷層檢查,是因為以往突發性聽障的病患到急診室,常常被安排做”頭部”電腦斷層檢查,而非”顳骨”電腦斷層檢查(temporal bone computerized tomography scan,較能偵測耳內細微構造)
- 強調要在症狀開始的14天內,盡快取得聽力檢查報告。
- 新的研究顯示,沒有目的性的抽血檢查,對病患沒有好處(lack of benefit of nontargeted laboratory testing)。
- 強調類固醇治療要在兩週內開始。
- 高壓氧是一個治療選擇,但是一定要合併類固醇治療。
- 耳內注射類固醇建議在突發性耳聾開始後的2到6週內執行。
- 移除抗氧化藥物治療(Antioxidants)。